关注食品安全 | 信宜市关于湿米粉食品安全消费风险提示
根据近期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反馈,湿米粉、河粉、捞粉等湿米面制品(以下简称“湿米粉”)抽检不合格率偏高,主要存在违规添加防腐剂、微生物超标、储存不当变质等突出问题。湿米粉类产品水分含量高极易腐败变质,高温潮湿环境下易滋生致命米酵菌酸毒素,食品安全风险较高。为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,信宜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消费提示如下:
一、消费者食用安全须知
1.选择合法主体采购。选购湿米粉、河粉、捞粉等湿米面制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、操作间干净整洁、做好防尘防蝇措施的食品生产厂家、食品餐饮店、粥粉店、商超,不购买来历不明、无生产厂家、无标签、无生产日期的散装产品。选购时优先选择冷藏存放、手感干爽紧实、无异味、色泽自然的产品,坚决不买常温久放、发软发黏、拉丝出水、色泽异常发白的湿米粉。
2.规范科学储存食用。湿米粉保质期极短,遵循当天购买、当天食用原则,购买后两小时内放入冰箱0-4℃冷藏保存,冷藏存放不超过24小时,严禁常温过夜存放。食用前认真检查,一旦出现发酸、异味、发黏、霉变等异常情况,务必直接丢弃,切勿加热后继续食用。米酵菌酸毒素耐高温、无特效药、致死率高,蒸煮无法破坏毒素,存在极高安全风险。食用时需彻底煮熟煮透,不生食、不凉拌、不涮食。
二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须知
1.严格规范生产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制度,杜绝使用霉变变质原料。严格执行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—2024),湿米面制品严禁添加脱氢乙酸钠、苯甲酸等防腐剂,严禁使用漂白、增韧类非法添加剂。严格控制生产环境温度,成品下线后即时冷藏、规范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落实批次自检和溯源管理制度,不合格产品一律禁止出厂。
2.严控经营环节。零售店、餐饮店必须从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进货,完整留存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。严格落实全程冷藏储存、冷藏售卖要求,严禁常温存放、常温陈列售卖。坚持每日自查,对过期、发软、变质、异味产品立即下架销毁,严禁返工再加工、低价售卖。
3.规范加工操作。粥粉店、酒店等餐饮经营单位按需取用食材,不提前大量拆包堆放,加工前逐一检查食材状态,杜绝使用变质原料。保持操作间环境卫生,定期清洗消毒厨具设备,严防交叉污染,规范外卖打包流程,保障餐品安全。
食用湿米粉后如出现恶心呕吐、腹痛乏力、头晕不适等症状,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及时就医,并主动告知食用史。如发现商家售卖过期、变质、不合格湿米面制品,可保留票据、订单等证据,及时拨打12315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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